香港珍珠商會
香港珍珠商在港經歷多年努力奮鬥,大家共同致力開拓淡水珍珠在珠寶市場的地位,迂迴曲折過程當中所面對種種困難,珍珠商們均意識到商業社會“勢”大的重要;隨著珍珠市場日趨成熟,各珍珠商殷切期待能有一個廣泛代表性的珍珠業商會組織成立,經過珠商們多次磋商討論,香港珍珠商會終在2001年11月16日正式成立,而於2010年5月6日,珍珠商會第五屆內閣選舉亦剛結束,就職典禮儀式亦已安排在2010年7月20日當天舉辦。

時至今日,香港珍珠商會會員接近80人,會員當中絕大部份都是資深珍珠商人,其業務性質皆與淡水珍珠業產品或相關珍珠業務有著密切關係,如珍珠養殖、珍珠加工、出入口珍珠、珍珠批發或零售等等。而會員中很多投資中國大陸珍珠業的規模,均是極其龐大及國際化。

本商會成立,原則性當以各位會員利益作為依歸,然而在營商的過程中,亦需對社會有著一份承擔責任,故此本會亦希望各會員能夠清楚了解以下本會立會的一貫宗旨。

  1. 對香港珍珠行業提供服務。
  2. 保障香港珍珠同業法律權利及權益。
  3. 保持珍珠行業穩定生產。
  4. 加強同業了解,使本行業與相關行業共同友善合作及分享經驗。
  5. 改良珍珠行業技術及科學管理方法。
  6. 強化中國淡水珠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
  7. 監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策,法律、法例的施行,配合香港珍珠行業的推廣, 確認對本港經濟有建設性及肯定的貢獻。

會員權利:

  1. 有選舉及參選權利。
  2. 可出席會員例會或商會活動。
  3. 可優先使用本會提供予會員的服務。
  4. 對商會提供改善意見或評議會務。
  5. 可自由加入或脫離會籍,但要信函通知。
  6. 若有法律問題涉及本行業的法律權益,會員可要求本會協助。

會員責任:

  1. 須執行商會的會議決議案。
  2. 服從商會會規。
  3. 維護商會的法律權益。
  4. 完成商會所指派的工作。
  5. 按時繳交會費。
  6. 對商會提供意見,按情況提供有關訊息。


商會活動範圍:
針對商會未來舉辦的活動,香港珍珠商會按如下指引,策劃及安排:

  1. 組織:推廣不同活動,令到會員身心健康,並歡迎其他製造行業人士參與。
  2. 鼓勵:支持公平競爭,使行業整體發展,依循珍珠行業規條與其他行業並進。
  3. 交流:安排有利本行業的技術,管理技巧的交流,達到加強生產量及養珠質素的 提高。
  4. 收集:分享經由商業活動,收集得到的市場資訊或數據,以便會員運用。
  5. 支援:幫助會員克服運作上的困難。

香港珍珠商會 // 20xx-20xx年度第六屆內閣成員


黃達華 先生
永遠名譽會長

吳廣強 先生
創會永遠名譽會長


會長


理事長


監事長


創會名譽會長


創會名譽會長


創會名譽會長


創會名譽會長


創會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會長


名譽顧問


副會長 / 秘書長


副會長


副會長


副會長


副會長


副會長


副會長


副會長


會長


副會長


理事/ 司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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